酒駕新法上路後 民眾棄機車改騎電動車或腳踏車

中時
楊樹煌
▲酒駕新法上路後,民眾紛紛棄騎機車改騎電動自行車或腳踏車,成為餐廳前另一奇景。(楊樹煌攝)
▲酒駕新法上路後,民眾紛紛棄騎機車改騎電動自行車或腳踏車,成為餐廳前另一奇景。(楊樹煌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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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酒駕新法上路後,餐廳前停的不是電動車就是腳踏車。(楊樹煌攝)
▲酒駕新法上路後,餐廳前停的不是電動車就是腳踏車。(楊樹煌攝)

酒駕新法7月1日上路後,因酒駕汽機車罰責很重,包括酒駕罰鍰累計加重、拒檢或拒測罰更大,最近南投縣常可見酒客上餐廳不再開車或騎機車,紛紛改騎電動機車或腳踏車,為的就是汽車酒駕拒測罰鍰18萬元、機車拒測罰鍰1.5萬元至9萬元,而腳踏車或電動慢車拒測只罰2,400元,不僅帶動電動慢車的熱銷,並也成為各餐廳前的另一奇景。

根據新修正的道交條例,酒測呼氣值達0.25毫克以上即算酒駕,汽車拒檢、拒測第1次罰18萬元、第2次罰36萬元、第3次罰54萬元;機車拒檢、拒測第1次罰1.5至9萬元、第2次罰9萬元、第3次罰18萬元;酒駕也連坐處罰同車年滿18歲以上乘客600元至3,000元;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;酒駕再犯,則強制駕駛人加裝酒精鎖。

至於慢車含腳踏車及未領牌照的電動機車,雖然也加重罰責,加重處罰600元至1,200元拒檢拒測則加重處罰2,400元;相較汽車酒駕拒測罰18萬元、機車拒測罰1.5萬元至9萬元,簡直是天壤之差,因而有不少民眾為被重罰,紛紛改騎腳踏車或電動慢速機車,可能也是修法單位始料未及的。

對此現象,埔里警分局長方秋梅還是呼籲民眾,基於自己安全和尊重別人生命,醉不上路,酒後不開車,有喝酒還是要指定未喝酒的安全駕駛人,切莫酒後逞強駕駛汽機車,甚至騎乘慢速自行車。

☆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☆

(中時 )

#酒駕 #機車 #電動腳踏車 #處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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